静海县工业经委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为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上水平”的要求,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我们将工业经委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申报材料、审批时限、咨询电话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的样本等通报给大家,旨在给各界朋友、投资者及有关单位提供更多的方便和服务。
工业经委行政审批事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
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三、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一、静海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合理用能审批
1、审批权限
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项目及建筑面积在20万平米以下的居住建筑项目。
2、项目单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式三份)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印章)或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登记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4﹚含节能专篇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部门编制独立的节能专篇;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告知承诺书
﹙6﹚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到“中心”三楼47号窗口提交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根据项目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审查合格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组织现场勘察或专家评审,追加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68608630
投诉电话: 68608600
附: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书》
2、《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登记表》
3、《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节能篇内容要求》(非建筑类)
4、《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节能篇内容要求》(工业及基础设施类)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告知承诺书
主要文件依据
1、《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站行办法》津政发[2007]15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津经环资[2008]88号
3、《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津经环资[2009]6号
4、《天津市投资项目类联合审批办理规程》
二、静海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备案项目
1、审批权限
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
2、项目单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式三份)
(1) 项目单位应填写《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书》和《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新增主要设备明细表》。(填写须准确无误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3) 项目简介材料
(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到“中心”三楼47号窗口提交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根据项目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审查合格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2个工作日。
附:
6、《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申请书》和《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新增主要设备明细表》。
7、项目简介材料提纲
咨询电话: 68608630
投诉电话: 68608600
主要文件依据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通知》(津政发)[2004]96号
2、《天津市投资项目类联合审批办理规程》(工业技改备案项目)
三、静海县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1、审批权限
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
2、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 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2)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转报文件。
(3) 项目单位填写的《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附主要设备明细表。
(4)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5) 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审批意见。
(6)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合理用能审批意见。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3、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到“中心”三楼47号窗口提交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根据项目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查和专家评审,审查合格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
4、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7个工作日。
附:
8、《天津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附主要设备明细表。
咨询电话: 68608630
投诉电话: 68608600
主要文件依据
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通知》(津政发)[2004]96号
2、《天津市投资项目类联合审批办理规程》(工业技改核准项目)
静海县工业经济委员会
2009.2.27.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