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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发表时间】 2009年03月10日     【来源】     【点击次数】 301

天津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员级任职条件

1、担任员级职务;

2、中专毕业,在本专业本岗见习1年期满。

二、助理级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在本专业岗位见习1年期满;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员级工作4年以上。

三、中级任职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四、高级任职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中级工作4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二00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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