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凌一品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9日与我局签订了122220091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项下土地位置为静海县良王庄乡李家院村,土地面积为9873.3平方米(14.8亩),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根据县规划局的意见,将该宗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我局就土地用途调整事宜与天津市天凌一品食品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特此公示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22.28911002
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2010年1月12日